前天下午去聽了一個關於網路行銷的講座,講師在講座中有提到:推銷自己最好的方式,是先付出。

我事後回想這句話...覺得有意思。

在學生時代,面對新同學的時候,你都怎麼跟他們混熟的?

我自己是認為,只要同學互相幫忙久了,就自然會混熟。

可是為什麼出社會越久,我越發現,好像每個做銷售工作的人都是自私的?

 

我曾經因為工作的關係接觸過BNI這個平台。BNI有一個核心精神是Giver's gain(付出者的收獲),意思就是:要先有捨才會有得。

後來我又陸陸續續接觸了幾個聚餐社團,我發現一個很吊詭的現象:有些人表面上是在付出,但實際上是想凹別人的付出。

如果你接觸過直銷商的話,你應該就會知道我在說什麼了:如果你想換工作或增加收入,他們表面上會說要提供你賺錢的機會,但是...你要提供賺錢的機會,為什麼不肯幫我出入會費?為什麼不提供公司的產品讓我用用看?(你覺得我敢推薦沒用過的東西給別人嗎?更不用說有些東西是要長期使用才能看得到效果...)

連不是從事直銷工作的人也一樣。不知道你在Line上有沒有遇過一種人:加你好友也不打招呼,就直接丟了一張名片或一個廣告訊息給你。第一次看到,你可能會不管它或默默刪掉;第二次看到,你還是不管它或默默刪掉;第三次看到,你可能會考慮(或直接)封鎖這個人。

引用另一位網路行銷老師說過的話:如果你提供的不是有價值的資訊,在對方的眼裡就是垃圾訊息。

 

在我離開第二份工作之前,我就一直在懷疑:經理可能只是想要我前一份工作的經驗。可是他們從來沒有幫過我什麼,那我憑什麼要用我前一份工作的經驗幫助他們?

一直到前陣子我想到一個前同事離職的原因,我才發現:我幾乎可以確定我懷疑的事是真的。

我最近在網路上看到一張梗圖:如果你有什麼難以取代的能力,千萬不要免費提供。我還記得在我離開單位之前,單位曾經商討過增員的策略,但是在那場會議上,並沒有人問我前一個單位的做法。雖然事後我整理出了前一個單位的做法,加入一點我個人的意見,但是在決定離開那天,我決定把那份筆記帶走,不留給任何人。

我的理由很簡單:他們又沒讓我賺到錢,我憑什麼要把我的經驗送給他們?

 

在《和豬頭握個手》這本書裡,吳若權有提到:他發現很多剛開始從事銷售工作的年輕人都很積極,雖然積極很好,但是也不要忽略中間該有的過程。你只需要告訴你的親朋好友,如果有需要的時候,你很樂意服務,然後保持聯絡就好,不要太過頻繁地推銷自己的商品或服務。

但是這樣做其實還不夠。如果你不是對方唯一的選擇,你要怎麼讓對方在有需要的時候就想到你?

答案就是做出你和別人的差異化

像是有些食品產業會提供試吃、有些飲料店會提供試喝。如果店家有提供試吃或試喝,你會不會比較願意跟他們買東西?

那如果你賣的是高價的產品或服務呢?你可以提供一些實用的資訊或額外的服務。

講師有舉一個例子:他有個認識的人是賣房子的。大部分的人在買房的時候都會忽略一個重點:建材,所以這個人提供的「附加價值」就是:如果有人要買房子,她可以提供房屋結構檢測的服務,即使不是跟她買也沒關係。

看到差異在哪裡了嗎?

 

從現在開始想想,你能提供什麼樣的附加價值給你的潛在客戶,並打敗你的競爭對手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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